接“抚州12345”政务热线诉求工单,反映某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。2020年3月16日,南城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涉事某纸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,检查期间该公司正常生产,原料车间存放有大量生产原料,成品车间已存放有生产好的部分包装纸。经现场勘察,该公司在厂区东、南、西、北面填埋了约403立方米的工业固体废物(废水处理污泥)。参照相关环评资料,污泥(过滤)的比重每立方米约为1.2吨,经计算,该公司总共倾倒和填埋污泥约500吨左右。执法人员现场制作《环境监察现场记录》《现场检查(勘察)笔录》《调查询问笔录》并拍照取证。
►现场堆放固体废物照片
南城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以涉嫌“擅自倾倒和填固体废物”立案调查,2020年3月17日对其下达《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》,责令企业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;4月14日下达了《行政处罚事先(听证)告知书》,告知该工厂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,在法定期限内未收到陈述意见和听证申请;4月24日下达了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对其处罚款5.1万元,2020年4月26日缴纳了处罚款。在生态环境部门指导下,企业清理、处置了受污染的土壤,对现场进行客土修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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